网站出租
With home page ranking and traffic
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
如果家庭中有婚外情发生,一旦被配偶发现,后果将是灾难性的,不堪设想,这无疑会导致感情亮起红灯,甚至导致夫妻关系破裂!如今,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,分手费已悄然演变为分手协议,但分手协议的效力问题会对受害者原配产生直接影响,那么分手协议会否产生法律效力,继而成为第三者的利器呢?
【案件详情】
小林与小青系夫妻关系。某次出差,小青出轨了,与小虎发生了婚外恋情。
后来想结束这段“不正常关系”二人签订“分手协议”,约定称:小青向小虎支付补偿金5万元;支付之后,双方不得在任何时间、采用任何方式打扰和影响对方的生活、工作与朋友。
之后小青转账给付小虎2万元。后来,小林起诉至法院,请求判决:1、确认补偿协议无效;2、小虎返还分手补偿费2万元!
【案件判决】
一审法院认为:该协议涉及婚外情,从《婚姻法》的角度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原则,从《合同法》的角度违反了“社会公共利益”。但是,应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们,因为该协议是解决婚外情的协议,表明双方已主动改变了态度,不应被视为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原则,并且违反“公共利益”;至于小林声称这笔款项是由夫妻共同承担的,证据不足,小青可以用自己的财产来支付。判决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。
二审法院认为:该协议涉及婚外情,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原则,本案的赔偿协议实质上是小青和小虎签署的赠与协议,以终止婚外情。协议应被视为无效;小青已经无法退还所支付的2万元,小青不需要支付剩余的3万元。
【案件分析】分手协议效力:
道德上的约束力非常广泛,似乎任何事情都可以签订一份协议。但就是一旦发生分歧,没有一个绝对公立的第三方来评断和强制执行。所以法律上的约束力就显得极为重要。
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分手协议的效力,在法院案例中,有的按照《合同法》的意思自治定性为有效,有的按照《婚姻法》中的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无效。
【案件延伸】
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,出轨方签订分手协议可能在挽救婚姻和纠正他们的错误。然而,出轨双方一刀两断,他们仍然违反了夫妻的忠诚义务,这对原伴侣不可替代的伤害。就原伴侣而言,不仅要承受极大的痛苦,而且为此也蒙受损失,可以说比窦娥更委屈!
大于和小文二人于2014年11月27日结婚,并于2015年7月23日生下女儿小慧。2016年4月22 ...
咨询电话
官方咨询电话13260161770
咨询电话
返回顶部